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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形式

作者:厦门浩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4 08:47:40

版权登记通过率极高,是因为版权保护相同但不保护相似,所以只要是别人登记过的作品,只要在此基础上做一定的修改调整通常也能登记成功。但若是作品版权登记不成功,那么只可能是因为以下几种原因。版权登记不成功,大多数情况都是因为该作品类型是明令禁止登记的,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不适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中有相关规定,有三类作品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一类是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是时事新闻;三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已过保护期的作品作品版权登记成功后有一定的保护期限,若是公民作品则保护期限为原创作者死后第50年截至;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则保护期限为50年,但如果作品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则不再受保护。若作品超过了版权保护期限后,作品将为全社会所公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不用征得原作者同意和支付报酬即可任意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能被损害。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有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犯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有伤风化,比如具有宣扬封建迷信、宣传邪教、鼓动叛乱等内容的作品,则不在著作权保护之列。

总的来说,版权登记不成功原因只有三种:一是与已登记作品完全相同;二是作品类型被禁止登记。

发现侵犯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受害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对侵权人予以行政处罚。

侵害人和受害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端,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二)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著作权法律师:著作权法原第50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本条内容未做修改,在序号上改为第55条。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不申请复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时效期间为3个月,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既不履行又不在行政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广告语版权保护不能忘,我们该怎么做?

广告以文字、符号、形象、音响等客观形式通过各类媒体向公众发布,而广告语构成一则独立的广告作品或者是一则广告作品的组成部分。广告语是广告策划者进行独创性的智力成果的结果,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第1项所称的文字作品,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当然,作为文字作品的广告语必须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第一,独创性。作品的独创性是指广告策划者通过独立的脑力劳动而创作的广告语,但是广告语的独创性并不意味着广告语的独一无二,广告语的创意反映了广告策划者的独立构思、个人风格等。但并不是所有的广告语都是作品,若缺乏独创性,那么广告语就不属于作品的范畴。例如,“实行三包”“质量上乘”“好酒、好茶”等。

第二,可复制性。《著作权法》所要求作品的再现性是传播科学文化的需要。广告语是广告创意的文字表达,其往往通过各种媒介表现出来,也完全可以通过印刷、摄制、录音等技术手段予以复制再现。

广告语版权保护关于广告语的保护,目前我国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广告语会被法院认定为是具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而得到保护。但这样的广告语必须具有创造性和明显特征,能够直接充分地反映品牌特点和企业形象,如“美的空调,美的世界”、“椰风挡不住”等。而过于泛化,缺少独创性和有明显模仿痕迹的广告语,则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因此,我们建议,企业的广告语设计应尽量富有特色,并进行厦门版权登记,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得到较充分的司法保护。

正打算将作品登记版权,结果却发现版权已被登记了该怎么办?是不是就没办法要回自己的著作权了?事实上,当遇到版权已被登记情况时,也并不是毫无办法。可以通过两个步骤来要回著作权:

1、证明自己是真正的著作权人;

2、申请撤销侵权人的版权登记。《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况的,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联系版权登记机关撤销对方的版权登记。

一、证明自己是真正的著作权人我们需要知道一点,作者拥有著作权,这件事本身其实是不受登记影响的。之所以会出现被抢先登记的情况,是因为厦门版权登记原本就是为了防止版权纠纷而出现的形式审查,只要提交材料是符合要求的,著作权登记就可以通过,然而,著作权登记只是作为版权归属的初步证据,而非是确认版权本身。

二、申请撤销侵权人的版权登记1.找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才是著作权人。比如你创作作品的构思、手稿、底稿、存图等一切可以证明你创作过程的证据,都需要存证。2.向版权局提交申请,等待结果。

一般来说,证明自己是著作权人撤销错误的版权登记,二者是同时进行的,如果无法拿出有力的证据,就很难撤销版权登记。所以对于内容创作者来说,为避免作品登记版权时发现版权已被登记,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创作作品时,尽可能地保存好自己的一些创作过程,比如图稿、创作手札等;

2.完成作品后,一定要及时做好版权保护。版权登记越早做越好;

3.发现作品被侵权后,保持冷静,通过截图、录屏等方式存档对方侵权的证据,再采用合法手段进行维权。著作权虽然是自愿登记,作者拥有自己作品版权,这件事本身不受登记影响。

但是,及时进行登记确权,可以明确自己的版权归属,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发生作品登记版权时发现版权已被登记情况,还有利于作品传播和实现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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