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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影视作品版权登记形式

作者:厦门浩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9 08:47:16

软件厦门版权登记是指软件著作权所有者将自己的软件著作权到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通过登记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那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注意事项:

一、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二、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三、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四、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五、在进行软件企业认证(双软认证)、高新企业认证、创新基金、种子基金等国家科技项目申报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六、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简单通俗的说:登记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必须条件,但是代价不大却很有用。

美国版权法由于经过多次修订,每次修订都对版权期限进行了延长。再考虑到旧法案的效力延续、新法案的溯及力和版权更新问题,不同时期的影视作品其版权期限可能会出现很大的差别。那么,电影著作权保护期限?接下来由带您了解相关内容。

一、电影著作权保护期限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二、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谁?

1、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2、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

三、合作作品的著作保护期是多久?以最后去世的著作人之后的五十年。此项权利可以以各自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以不侵害整体权利为前提。根据著作权法地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共有著作权的支配和行使,可由合作作者通过合同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共有著作权的行使可根据不同的合作作品的类型而有所区别: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可以共同行使,也可以单独行使,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另一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单独行使的,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其他合作者。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合作作者享有双重著作权,既共同享有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又分别对各自相对独立创作的那部分享有一定限制的著作权。其次,关于合作作品的保护期限,鉴于合作作者的年龄有长幼之别,寿命有长短之分,因而对这类作品创作者的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法作了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的规定。对于合作作品,应以最后一个去世的作者为基准确定保护期。这一做法,也是国际上的通例。世界上很多国家确定合作作品保护期,均以合作作者中最后一个去世者的有生之年为基准,再加上其死亡后若干年。但也有一些国家规定,合作作品的作者死后保护期从合作作者中的一个作者(即第一个去世的作者)死亡时起算。《伯尔尼公约》规定,合作作品作者死后的保护期,应从合作作者中最后去世者去世时算起。以上就是关于电影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相关内容,中国的《著作权法》则是基于《伯尔尼公约》的最低标准,即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至发表50年后截止。

商标可以设计,而设计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著作权,所以当商标和著作权遇上,到底该如何同时完成著作权和商标申请的步骤?接下来就由为各位讲讲这个问题!

商标和著作权的申请首先需要先向国家机关提出注册登记的请求,收到请求的工作人员会在限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允以登记的决定,若是同意登记的,会将同意登记的决定公布,若是在公告期内,并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受理机构就会向申请者下发商标证、版权登记证。

一、著作权和商标申请流程

(一)商标申请流程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

(二)著作权申请流程

1、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作品完成形式、作者情况、著作权人情况等;

2、需要提供申请者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等,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等;

3、填写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以及权利证件;

4、签字盖章;

5、交纳登记费。严格按照版权局的作品登记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6、审核。合格后送省版权局领导领导审批,合格后由省版权局核发作品登记证,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

二、著作权和商标能同时申请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权和著作权是可以同时申请的,但申请商标权和著作权时要符合申请条件才会受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第1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任何人在确定自己创作的、满足知识产权登记条件的作品,并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之后,是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向相关部门提出权利的登记请求的。若是同一个作品可以同时被登记为两种权利的,可以同时向两个不同的部门,提出登记请求。

版权(著作权)是作者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享有的,对其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是可以更好地证明自己享有的作品版权,且在转让、许可等交易活动中能更加顺利且获得经济价值。以上为作者对自己版权的正确使用,那么个人对他人版权的使用应如何才能不侵犯他人权益,不被起诉呢?

版权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指的是基于法律规定的正当事由无需征得著作权人同意、无偿使用著作权作品。版权的使用法律规定具体范围如下:

1.使用他人发表的著作权作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且并非为了对外公开展出。如在学习过程中为了更深入研究一个课题,可采用相关领域专家的笔记内容。

2.时事新闻追求真实,还原事情真相,所以必须保证新闻内容真实有效,所以在此种情况下使用他人发表的著作权作品,符合法律规定。

3.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4.不以盈利为目的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免费表演指的是既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也不向公众收取费用。

5.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少数民族文字或盲文出版。

6.已经发表的作品有保存或陈列需要,如美术馆、图书馆等的收藏作品。

7.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

8.因教学需要或研究需要,相关人员对已发表的作品进行翻译或少量复制。

以上8种版权的使用范围,都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只有清楚地了解该合理范围后,才能避免侵犯他人权益和不被他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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