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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摄影作品版权登记申请进度如何查询?

作者:厦门浩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07 08:16:32

很多企业在开发软件之后都会为申请软件著作权而忙碌,而且很多时候因为不了解流程导致申请的效率很低,因为软件著作权关系到软件产品的专利和企业评为高新企业,因此现在很多企业都会委托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而今天就来说说委托这些机构的好处。

第一,委托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的首要好处就是办理的速度快,对于软件开发来说申请著作权的速度越快越好,一方面申请下来才能继续认证高新企业,另外一方面申请下来之后才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开展很多业务,因此很多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往往都是办理加急服务,而专业的代理机构因为对于流程的了解,所以办理速度要比自行申请快很多。

第二,委托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成功率高,通常情况下代理机构会帮助企业准备材料等,确保申请一次既可以成功,而且代理机构因为对于整个办理流程非常的熟悉,所以往往会全程协助办理,而且企业无论是打算认证高新企业还是其他相关手续,代理机构往往都可以协助企业办理。

第三,对于很多企业来说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时候准备的相关材料总是存在问题,尤其是涉及到软件的专业资料,而作为好的代理机构可以从专业的角度来给出好的更改建议,确保我们企业准备的材料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对于企业的资料信息也会做好保密工作。

刚才提到的就是企业委托专门的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来办理著作权申请的好处,其实对于很多企业来说都更加青睐于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因为这样不但申请的成功率高而且速度快,企业还可以把精力放在自己的核心业务上。

计算机软件厦门版权登记证书申请流程有哪些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流程有哪些

1、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发布以后(1991年5月24日)发表的。

2、软件著作权人申请登记时,应先到省版权局购买规定填写的各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

3、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原件鉴别材料。

4、按规定交纳登记费。

5、初审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收到申请人的全部表格材料之日起计算。

6、初审是著作权方面的审查,而不是软件登记的实质审核。需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二、所需程序及文件有

1、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申请

2、申请需要提供申请表、软件权属归属证明,软件源代码,软件说明(软件使用手册),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申请的,提供代理委托协议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其中,源代码(前三十页和后三十页,每页50行,不得有空行,注意页眉要注明申请人名称和软件全称,不满六十页的提供全部源代码)

3、申请费250元,证书制作费50元,委托代理的还会有代理费用

4、审核时间自递交后1——3个月

三、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这个条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

关于文学作品版权登记及有效期问题

为自己的文学作品登记版权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虽说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就自动取得,但有了证书能在版权纠纷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我们该如何登记文学作品版权呢?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版权局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版权局核查接收材料——等待通知缴费——版权局受理申请——审查材料(版权局在受理后三十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发放证书。申请作品厦门版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学作品版权有效期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了如下规定:(1)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作者为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汇编权、放映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作者初稿和定稿什么时候获得著作权

一、作者初稿和定稿什么时候获得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以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可知我国著作权实行自动生效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就自动享有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是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毫无疑问适用于1991年6月1日以后创作完成的作品。但对于在1991年6月1日以前创作完成的作品,是否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59条可知:《著作权法》不仅保护其生效后创作的作品,也保护它们生效前创作的作品,只要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尚未超过保护期,在《著作权法》生效后,都享有著作权。即著作权法具有一定的追溯力。在《著作权法》生效前实施的著作权侵权和违约行为,当事人产生纠纷的,只能依照行为发生当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只有在著作权法生效以后发生的著作权纠纷才能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即著作权法不具有完全的追溯力。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初稿只是一个文学创作上的用语,而非法律概念。无论是最初所起的草稿或是最终的定稿,只要满足《著作权法》上对于作品的定义,具有独创性及可复制性,都可以收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所以,作者初稿完成时便就该初稿享有著作权。

二、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它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权能。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往往与发行或广播权连在一起使用。非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法律允许,他人不得擅自复制作品。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不能被发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展览权:是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公开陈列的权利。表演权,亦公演权、上演权。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禁止或许可创优将其作品通过广播的形式进行传播。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属公有领域的信息,不受著法保护,公众可自由使用,有些则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一定的报酬才能使用。摄制权,亦称影视片摄制权,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作品的权利。可是原作,也可是原作的演绎作品。演绎权: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的以其作品为蓝本进行再创作的权利。

三、著作人身权的内容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包括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和不署名的权利。作者作品署名发表后,其他任何人以出版、广播、表演、翻译、改编等形式进行传播和使用时,必须注明原作品作者的姓名。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署名权归作者享有。署名权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存在放弃问题。保护期不受限制。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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